首页 收藏本站 把湘警网设为首页

湘警网——湖南省公安厅

指挥调度 | 信息通信 | 教育训练 | 公安宣传 | 后勤装备 | 公安科技 | 纪检监察 | 公安信访 | 治安管理 | 经济犯罪侦查 | 刑事侦查 | 禁毒 | 交通管理 | 边防管理 | 消防管理 | 监所管理 | 网络安全 |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 | 公安法制 | 湖南特警 | 警察协会 | 湖南公专
当前位置: 湘警网 > 警界新闻 > 治安快报 > 衡阳

衡阳:常宁公安侦破一起合同诈骗案

发布时间:2009-07-01 文章来源:常宁市公安局 投稿部门:衡阳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王思鸽 访问计数:430 [相关评论(0条)]
    在社会治安整治行动中,常宁市公安局雷厉风行,加大侦破案件的力度。6月22日,在泉峰派出所的协助下,该局经侦大队将网上逃犯刘运德成功抓获。
    2008年12月2日下午15时,常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群众报案称:房产开发商刘运德一套房子卖两次,引起纠纷,现不知去向,请求查处。常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开展初查。经过近6个月的排查工作,经侦大队终于查清了犯罪嫌疑人刘运德合同诈骗事实。2005年,犯罪嫌疑人刘运德买下宜阳镇矿产品公司一块地皮,从事房地产开发建一个“金三阁”小区。
    2007年6月,刘运德将小区的405房签订合同卖给伍永高,伍永高交预付款79660元。2008年10月,刘运德隐瞒405房已卖的实情,又将小区的405房签订合同卖给朱小平,朱小平交齐购房款。刘运德诈骗现金79660元。
    2006年9月,刘运德将小区的303房签订合同卖给曹诗鹏,曹诗鹏交购房预付款8万元。2009年2月,刘运德又将303房卖给刘小军,刘小军交齐购房款,刘运德诈骗现金8万元。
    2009年3月18日,经侦大队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多次对其抓捕未果。3月23日,经侦大队对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刘运德予以刑事拘留,并实行网上追逃。2009年6月22日,犯罪嫌疑人刘运德终于被抓获归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相关评论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访问统计
CopyRight©2008 All Right Reserved 湖南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 湘ICP备081049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