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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吉首警方成功破获“1.8”抢劫杀人案

发布时间:2010-01-22 文章来源:吉首市公安局 投稿部门:湘西自治州公安局 责任编辑:粟玉麟 访问计数:1073 [相关评论(0条)]
    2010年1月8日上午,吉首市游泳中心旁的巷子里的一户居民楼的屋外发现一具男尸。接报警后,湘西州公安局副局长田儒平、州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佘协炎、吉首市公安局局长彭英凤、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吴小明带领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案件发生后,吉首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局长彭英凤要求全力侦破此案。上午10时,吉首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以副局长吴小明为组长的“1.8”专案组。
 
    办案民警经过一个星期的艰苦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经过大量的排查工作,终于在1月15日将犯罪嫌疑人刘蔚(男,31岁,湖南泸溪人)、陈民(男,27岁,又名蒋民,湖南泸溪人)抓获归案,二人均系吸毒人员。至此,发生在吉首市的“1.8”抢劫杀人案宣布告破。
    1月7日晚,同为吸毒人员的刘蔚、陈民囊中羞涩,无钱购买毒品,于是两人相约抢劫,当晚两人拿着水果刀在吉首街道寻找目标。晚23时左右,在街上寻找目标的刘蔚、陈民发现了受害人陈某,当时陈某因喝多了酒,走路摇晃,两人确定陈某无反抗能力,遂尾随其后,两人从州地税局一直跟到游泳中心巷子里,在巷子里一居民房门口,受害人陈某掏出钥匙准备开门进楼,两人决定就此下手,刘蔚、陈民两人将醉酒的陈某按倒在地,对其实施抢劫,但是受害人陈某拼命反抗,刘、陈两人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受害人陈某刺去,三人发生了打斗,在打斗中陈某压在受害人身上,使其不能动弹。在确定受害人没有反应后,刘蔚、陈民将受害人陈某随身物品抢走,随后两人匆忙逃离现场。
    1月11日,专案组得到一条重要信息:被害人丢失的物品在泸溪出现。得此情况后,吉首市公安局局长彭英凤、副局长吴小明和专案组民警第一时间赶到泸溪,对现在物品的持有人姚某进行调查讯问。面对专案民警锐利的目光和步步紧逼的问话,姚某的头上冷汗直往外冒,专案组民警对其进行强有力的心理攻势,他终于承认赃物是从其熟人刘蔚、陈民手中花300元购得,刘蔚、陈民均系吸毒人员。
    与此同时,资料调查组在群众走访调查中有群众辩认出一胖一瘦的两名可嫌人员就是刘蔚和陈民。专案组断定,刘蔚、陈民就是“1.8”抢劫杀人案嫌疑人。1月15日专案组兵分两路,分别在怀化某网吧和吉首乾州一出租屋内将二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两人很快交待了1月8日一起抢劫杀害陈某的犯罪事实,两人还交待了1月3日下午在吉首三馆停车场持刀抢劫一男子及其它犯罪事实。目前,公安机关对二人的余罪在进一步深挖核实之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刘、陈二人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公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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