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株洲石峰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缜密侦查,成功摧毁一个采取干扰器遥控电子磅秤虚增货物重量方式实施诈骗的团伙,共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人,破获系列诈骗案件48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2010年1月29日,石峰分局接到辖区某工厂报案,称自2009年9月以来,厂里所进原材料与成品产出比严重失衡,原材料加工后竟失重100多吨,损失价值40余万元,疑被人盗窃原材料。接案后,分局局长颜文明立即指派由刑侦副局长牵头、由刑侦大队为主全力侦破此案。刑侦大队从兵分三路展开侦查工作,一路由刑侦技术中队对厂里的材料仓库、过磅房等场所进行细致的搜查,发现线索;一路对为厂里送货的货车司机进行秘密调查;一路深入企业调查内部人员。经过细致调查,办案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是通过在进货磅房的电子磅里面安装干扰器,利用干扰器遥控电子磅秤虚增进厂原材料重量,进而诈骗厂里货款。同时根据运货司机提供的情况,民警锁定了胡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经过近一个月的追捕,专案组民警先后辗转湘潭市、湘潭县等地,将犯罪嫌疑人谭某、胡某、张某三人全部抓获归案。
经审讯查明,自2009年9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谭某(男,27岁,湘潭县人)伙同胡某(男,27岁,湘潭县人)、张某(男,26岁,湘潭县人)利用为厂里送货的便利,由谭某负责在进货磅房的电子磅里面安装干扰器,并负责远程遥控操作,由胡某负责望风,由张某负责购买废铁、组织拖运、变卖废铁,先后在石峰区某厂实施诈骗48次,非法获利40余万元。另外,犯罪嫌疑人谭某、胡某还交待在2007年7月至9月期间,两人伙同株洲县人王某以同样的方式,先后12次诈骗某粮食储备库稻谷25吨,非法获利3.7万元。1月25日,办案民警将王某(男,46岁,株洲县人)抓获归案。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