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当前公安信息化应用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促进“三基一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新年伊始,新晃县公安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公安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并取得较好效果。
一、完善培训机制。该局党委规定各队所室每周、局党委每半个月、全体民警每个月至少集中培训一次公安信息化应用的相关知识,同时鼓励民警进行自学,通过完善学习培训机制,在全局上下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加大硬件投入。新年伊始,该局党委挤出资金为各队、所、中心配齐了电脑、传真机、描扫仪、复印机等硬件设施,加快了公安信息化应用的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公安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
三、层层开展培训。该局从局办公室和实战部门抽出几名在计算机方面运用能力较强的民警作为“小教员”,首先为各队、所、室培训一名技术骨干,然后再由技术骨干回到所在队、所、室对其它民警展开技术培训,确保每位民警都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参与公安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
四、严格培训要求。该局党委要求所有民警在公安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方面必须达到“六会”(会上网、会打字、会查询、会编辑、会比对、会收发)和“四熟”(熟网络信息、熟岗位业务、熟采录标准、熟实战实用)标准,逐步实现“案件网上审理、审批网上流转、文书网上生成、质量网上控制、监督网上进行”的应用目标,到目前为止该局基本实现了违法行为网上录入与处理,违法行为网上查询、办理牌证网上申报、监督网上进行、案件网上办理等公安信息化应用操作,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网络化、规范化。
五、加强日常督查。该局党委成立了公安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督查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每位民警公安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情况进行抽查、督导、考核,并将应用情况和考核结果在局全体民警会议上进行通报,同时纳入个人精细化管理进行综合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岗位调整、人材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之一。